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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學院2015-2016學年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6-10-17      

本報告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成都文理學院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及《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2016學年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通知》及教育部教辦函【2016】74號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2015-2016學年信息公開工作執行情況編制而成,主要內容包括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情況、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5-2016學年度,學校嚴格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教育部關于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教辦函【2014】23號)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以“創辦應用大學”為奮斗目標,以“依法治?!睘榉结樦改?,通過加強信息公開組織領導、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改進信息公開目錄、調整信息公開專欄、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強化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各級各項信息公開規定,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職工、在校學生和其他相關主體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1.學校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把信息公開作為加強民主管理、促進依法治校的重要舉措。通過定期召開院務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黨委會議等方式,研究部署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2.學校在原有工作機構的基礎上,根據學校領導崗位的變動,及時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確立了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規劃、部署、檢查。學校辦公室牽頭負責協調處理日常事務,宣傳中心負責內容審核、信息中心負責技術和網絡安全監控,學校各單位按信息公開分類項目及時公布、更新信息,全校上下形成了齊抓共管、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良好機制,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推進清單落實情況

1.推動決策過程公開。事關學校發展和師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事項,在學校官方網站上征求意見。2016年,學校在信息公開欄目設立了“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號召全體師生廣泛參與,提出好的建議和意見。在制訂學校綜合改革方案過程中,自下而上,廣泛征求師生員工的意見,集思廣益、集中民智。另外,制定的《成都文理學院章程》等重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均公開征求廣大師生意見后發布。

2.推進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公開。一是公開重點工作進展。主動公開學校教務管理、科研管理、質量工程、素質教育、優質課程、對口支援甘孜職業技術學院、師資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的舉措;二是公開重點工作執行結果情況。主要包括學校獎助學金的評選、各類科研獎項申報及評選、職稱評定等工作的執行結果,接受廣大師生和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

3.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主動公開通知公告、規章制度、人員招聘、校歷、校車時刻表、文理要聞、考研服務等服務信息,更好的服務教學工作。

)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豐富信息公開的工作形式。

1.強化、更新學校已有的微信、微博平臺及各二級學院的微博、微信平臺,充分利用學校新媒體,及時發布學校相關信息,促進了信息公開的短、平、快。

2.更新學校網站,及時發布信息。本學年度,對“信息公開”專欄增設“黨委信息”一欄。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逐一完成各類公開信息的歸類,使信息公開工作更為規范化,信息分類更明確,信息容量更大,鏈接通道更暢通,學校各項工作更加透明。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量

2015-2016學年度,學校主動公開信息9000余條,回復考生招生業咨詢16250余人次。其中,通過學院官網發布校級通知公告42余條,文理講壇33條,文理要聞185余條,處理“領導信箱”郵件110余條。發放2016年招生宣傳折頁80000余份,發布微信236條、微博1847條,發行《文理學院報》8期、《綻放》2期、《文理學院報》4期。

(二)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

學校在學校網站首頁設有“信息公開”專欄,主要發布學校重要新聞信息和需要主動公開的信息。其中,信息公開專欄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進行了全面升級,全面涵括“清單”所列事項。2015-2016學年度,學校公開信息主要內容:

1.基本信息。包括學校簡介、學校機構圖、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學校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學術委員會相關制度、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相關信息。

2.招生考試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類招生辦法,分批次、分科類招生計劃,體育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考生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招生咨詢及考生申訴有關舉報、調查及處理結果等招生信息。

3.教育收費信息。

4.人事師資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學院職稱相關資料、戶籍遷移條件及所需資料、報銷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所需證件及單據、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人事師資信息。

5.教學質量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學院本科專業設置一覽表、新專業申報報表、學院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統計表、畢業生結構情況、畢業生人數分布情況、成都文理學院促進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和指導服務綜述等重要信息。

6.科研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學術委員會章程、科研工作條例等科研管理工作信息。

7.學生管理服務信息。包括學生助學金申請指南、醫療保險報銷管理、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學院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等服務信息。

8.學風建設信息。包括學風建設機構、成都文理學院學術規范(試行)等學風建設信息。

9.學位、學科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學科建設信息。

10.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包括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等方面的信息。

11.學院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涉及學校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與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主動公開方式和途徑

1.互聯網:通過學校網站分別向社會公眾和校內教職工、學生公開相關信息,這是學校信息公開最重要的途徑;

2.校園網(包括各二級網站):通過學校網站分別向校內教職工、學生公開相關信息,這是學校信息公布的最主要的途徑;

3.紙質媒介:包括學校各種普發性文件、學生學籍管理手冊、《文理學院報》、《綻放》、《文理先鋒》、各二級學院刊物、招生宣傳資料、年鑒、四川教育動態、四川省教育體制改革工作簡報以及其他社會相關媒件媒體等;

4.各種會議:包括黨政聯席會議、校務會議、黨委會議、教學科研工作會、學生工作研討會、教代會等;

5.學校官方微博、微信、QQ群、郵箱、手機短息平臺;

6.電子顯示屏、宣傳櫥窗、信息公示欄;

7.校園廣播、學校青年電視臺;

8.其他形式:包括學校校長、黨委書記在全國、全省各類會議上的經驗交流、學校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的相關報導等;

9.公開時限:信息公開的時限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對于政策規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辦事機構等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性的問題,根據反饋的意見逐步完善,必要時可以再次公開。

(四)招生信息公開情況

1.招生政策公開。學校按照民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政策制定了成都文理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招生簡章等,并在學?!靶畔⒐_”欄目進行公布。

2.招生計劃公開。學校按照教育部、教育廳下達的招生工作計劃,通過本校招辦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在學校招生中予以公布。

3.特殊類招生信息公開。通過學校招生網、官網上“信息公開”欄目公布藝術類招生簡章、藝術類招生計劃、藝術類錄取原則,同時將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發放給考生,方便考生了解學校藝術類招生政策。

4.錄取公開。學校招生網公布了學生錄取渠道和查詢方式,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學校招生微信、電話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錄取進度、錄取結果及錄取情況統計。

5.咨詢及申訴渠道。學校在官方網站公布了招生申訴電話及咨詢電話、郵箱。在招生錄取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檢查,錄取全過程接受考生來自網絡、電話的申訴與咨詢。

(五)財務信息公開情況

學校堅持教育收費的從嚴管理,嚴格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川價函[2009]258號文及川發改價格[2014]213號文件核準的收費標準和收費范圍收取相關的教育費用。通過招生簡章、新生報到現場公示、學校收費場墻上懸掛張貼。將現階段執行的收費項目、標準向學生及社會公開。

三、學校依申請公開學校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學校信息的情況

學校的信息公開以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輔。廣大師生和社會人士凡需要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可按照《成都文理學院信息公開細則》、《成都文理學院信息公開指南》相關規定,向學校信息公開辦公室申請公開信息。2015-2016學年度,學校未收到要求公開或不予公開的信息申請。

四、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

學校師生員工對學校信息公開關注程度較高,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給予較好的支持和肯定,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對學校能及時地提供各種學校信息表示滿意,評議良好。

截止目前,學校未出現因信息公開工作遭到舉報的情況。

五、學校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經驗、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隨著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學校師生、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存在著一些不足:需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學校網站、各二級學院等信息公開平臺;有待進一步豐富拓展信息公開內容渠道;有待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機制。有待提升一些二級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度。學院校結合工作中的不足,擬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改進:

(一)進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一是健全校院兩級領導工作機構,建立二級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二是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圍,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范疇。

(二)加強學校網站和各二級學院網站建設。結合學校信息自動化辦公建設,不斷擴大信息公開范圍,進一步加強學院網站和各二級學院網站建設,科學設置欄目,及時更新網頁內容,提高公開信息的質量,提高師生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的關注度。

(三)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組織全校各相關部門認真開展對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增強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學校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四)進一步豐富拓展信息公開內容渠道。加快推進學校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豐富信息公開內容。

(五)加大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工會、領導信箱和師生員工的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以上已匯總我校2015-2016年度以來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上一條:高校檔案實體分類法及工作規范 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發布《高等學校檔案實體分類法》、《高等學校檔案工作規范》的通知 下一條:《成都文理學院章程》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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